一、领导职责
(一)处长
1. 协助纪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、违纪违法案件查处、监督检查、廉政氛围营造等纪委工作;
2. 主持纪委办公室日常工作,加强部门组织建设,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;
3. 掌握了解纪检处工作开展情况,及时向书记汇报,并提出建议和意见;
4. 负责与基层纪委、有关单位的业务联系,做好协调工作;
5. 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年度考核,加强部门内部管理;
6. 负责部门文件签发、印章使用和经费预算的审批;
7. 完成上级纪委、校党委、纪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8.分管综合科、执纪审查科。
(二)副处长
1. 协助处长抓好纪检处的日常工作;
2.负责开展学校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工作,组织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;
3.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和调查处理工作;
4.负责案件的初核、立案和审理等工作;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;
6.分管执纪监督科、案件管理科。
二、科室职责
(一)综合科
1.负责接收上级来文、校内来文,做好文件登记、分发、传阅、催办、汇总、上报、归档等工作;
2.负责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、纪委会上会准备;
3.负责处内发文审核及OA发文;
4.负责校内各部门间综合协调及文件交换;
5.负责起草部门年度工作文件、计划、总结、报告等综合性材料;
6.负责制作部门年度汇编;
7.负责部门考勤、考核、绩效等人事工作;
8.负责处内会议记录、工作周计划、节假日值班安排等工作;
9.负责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置、管理等工作;
10.负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工作;
11.负责纪委、纪检处的印章、文件管理及其它行政事务工作;
12.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制度建设;
13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执纪监督科
1.协助校党委、纪委抓好学校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、纠正“四风”问题工作;
2.负责对校内各单位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、政府决定、以及学校规章制度、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;
3.负责对选人用人、招生录取、基建项目、财务管理、物资采购、招标投标、科研经费、后勤服务、学术诚信等重要关口的监督检查;
4.按照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安排部署,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工作;
5.负责对学校党组织、党员及监察对象的日常监督,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,按要求出具干部廉洁报告;
6.针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,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,并做好督查督办工作;
7.按照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》要求,做好涉嫌一般违纪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和相关问题线索的函询工作;
8.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,开展约谈提醒、批评教育、责令检查、诫勉谈话等工作;
9.负责建立、管理处、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;
10.督促、催办、审核转请学校二级党委、纪委和有关部门办理的检举、控告、申诉案件;
11.负责执纪车辆的运行及管理;
12.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制度建设;
13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三)执纪审查科
1.负责对基层党组织、党员、教职工违纪违规案件的初步核实、立案审查调查及政纪处分解除,向部门提出党政纪处分建议;
2.负责对基层党组织、党政领导干部、党员违反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、省委《贯彻<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>实施办法》、《西南林业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》案件的调查核实,并向部门提出问责处理建议;
3.负责回访受到党纪处分的党组织、党员、领导干部;
4.负责与校外纪检监察机关、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,配合做好案件的查办工作;
5.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落实;
6.协助校党委、校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、协调和落实工作;
7.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日常管理;
8.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制度建设;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四)案件管理科
1.负责接收检举控告人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方式提出的检举控告,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、其他部门、单位转送的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检举控告。
2.负责对检举控告进行登记编号,经集体排查后,属于学校纪委受理范围的,转执纪监督科或执纪审查科办理;属于业务范围外的,转相关部门办理;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,按规定报送。
3.负责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,逐件登记,建立台账,并对线索处置进行超期预警提示。
4.负责对上级交办、巡视巡察移送等重要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督办。
5.负责对监督检查、审查调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,加强对线索处置、措施使用、涉案财物管理等事项的监督。
6.负责对重要案件复查、把关。
7.负责信访、案管系统、党风政风等统计报表的填报。
8.负责督促承办人对案件卷宗进行立卷、归档,定期整理全部卷宗档案。
9.负责廉政宣传教育,组织内部学习培训。
10.负责信访、案件监督管理、廉政宣传教育相关制度建设。
11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纪检处
2021年3月10日